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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岂容“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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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买卖"税款现象在一些县、乡屡有发生。这些地方在税源缺乏导致预算收入任务难以完成时,为填补短收缺口,便以给予助征费、手续费、协税费等名目的高额回报作条件,与税源充足、收入超收的县、乡订立拆借税款的合同,制造完成财税收入任务的假象。
作者 郑卫
出处 《中国财政》 1996年第10期60-60,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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