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自1983年成立始,组织制定并实施了研究生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并于1987年8月、1990年3月和1993年3月对硕士生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作了三次修订,1995年和1996年又分别修订和制定了博士生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法律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研究生各专业的培养方案是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基本依据之一,它要求对研究生的培养要坚决贯彻党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明确各专业培养目标,坚持在教学、科研、
出处
《研究生法学》
1996年第4期68-68,共1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