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是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深入贯彻六中全会决议精神,是全区各级党组织面临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党中央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但是,用六中全会《决议》精神衡量我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忽视思想教育,忽视精神文明建设的现象,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依然存在;社会精神生活方面还有不少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