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包括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建立于五十年代初期。公费医疗制度。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随后又批转了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对享受公费医疗的对象、医疗服务范围、就医办法和经费采源渠道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工青妇等团体以及文化、教育。
出处
《中国财政》
1996年第6期21-22,共2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