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9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上海外高桥建立第一个保税区以来,到现在已建成和在建的还有天津港、大连、深圳的沙头角和福田、宁波、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象屿、福州、青岛、汕头、海南洋浦等保税区,其中大多数已通过海关验收,正式对外开放。作为比经济特区开放程度更高,优惠措施更大的保税区的建设,是在我国整个投资环境得到政善,区域经济开放进一步加快的条件下提出来的,是本世纪90年代我国第二轮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
出处
《中国财政》
1996年第7期42-44,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