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抓专科教学管理,充分发挥主考作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1992)311号文件规定:黑龙江省教育学院为专科指定主考学校。主考院校的职责是: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考试复习纲要;指导教育教学和有关的研究活动,参与命题评卷。实际上,我系担负着数学专科、计算机专科、财会专科主要的主考事宜。我们认识到,作为主考单位抓好教育教学管理十分必要。
作者 王景龙
出处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1996年第3期38-39,共2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College of Educ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