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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弱智教育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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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我国的弱智在立法、办学、目标管理、教学研究等方面有了很大进展。仅以广州市来看,基本形成了以特殊学校为骨干,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格局。形成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教育部门牵头,残联、民政、计委、财政、卫生、人事、劳动等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的关心支持和发展特殊教育的机制。这是执行国家法规,以法治教的重大成果,是进一步完善我市九年义务教育的办学体制,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水平的标志。 当前,各地区都在根据实际情况对特教工作作全口径的安排,强调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同步接受义务教育。一是入学率的同步,其目标是在普九达标地区,学龄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95%,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以上。二是受教育质量同步。切实解决经费、师资等问题,在已形成特教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各地特校成为当地发展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中心。
作者 谢韶意
出处 《教育导刊(上半月)》 1996年第10期37-39,共3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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