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有人问,银行的钱是谁的,也许很多人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国家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就以辽宁省朝阳市农行为例说明这个问题,截止1995年末,朝阳市农行贷款余额16.6亿元,其资金来源是:①个人储蓄存款9亿元,占54.2%;②企事业单位存款1.9亿元,占28.9%;③国家拨给信贷基金0.9亿元,占5.4%;④其它来源1.9亿元,占11.5%。这里一目了然,朝阳市农行的钱属于国家部分只占5.4%,比例微乎其微,而个人储蓄和企业、事业单位存款两者之和所占比例为83%,这说明,银行的钱大多数是老百姓的钱,是人民大众的钱,并非国家的钱,长期以来,人们走入"银行的钱是国家的钱"的思想误区,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行政干预,有苦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