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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五”住宅户型、面积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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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北京市政府近日发布、九五”住宅建设标准,住宅户型、层高及面积标准新规定如下:一类:一室一厅,使用面积34—38平方米,建筑面积45—50平方米,高层51—56平方米,二类:二室二厅,使用面积45—49平方米,建筑面积60—65平方米,高层67—72平方米;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 1996年第20期20-20,共1页 Inform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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