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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政策回顾:流通领域对外开放审批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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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第三产业特别是流通行业的特点,我国流通领域的对外开放晚于加工制造业,也晚于第三产业中的旅游业,而且市场准入的条件及审批程序都非常严格。根据现已出台的法规和政策,可大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1992年7月前,禁止外商在中国开办独资或合资的零售、批发企业,但外商投资的生产企业可在中国国内销售部分产品。根据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作者 黄海
出处 《中国商贸》 1996年第18期9-9,共1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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