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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人必须“签合同” 到今年年底,除个别地区和特殊情况外全国将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届时“临时工”这个伴随我国经济发展几十年的劳动群体将永远消失。 “临时工”是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临时需要招来的,虽然与其他工作人员干同样的工作,但因不是正式编制,而无法做到同酬同待遇。但到今年年底,这一状况将彻底改变,“临时工”将与所有劳动者一样,以相同的身份并人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大军。 全员劳动合同制,不仅仅是将以前的固定正式职工改为合同制,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临时工们只要继续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双方也必须签定劳动合同,而待遇与别人相同。即使是户口不在当地的工人,只要符合国家政策,也必须建立同样合法的用人手续。同时,不管合同期限长短,在合同期内。
出处 《中国商贸》 1996年第19期42-43,共2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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