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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识别假冒进口彩电能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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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来,广东等沿海地区的不法分子,利用广大消费者对“原装进口彩电”盲目迷信的心理状态,大量组装、生产假冒进口彩电,蒙骗消费者,发不义之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市场。从1992年至今,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先后协助北京市、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湖北省、天津市等省、市、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技术监督部门,鉴别假冒、伪劣“进口原装彩电”20多起,查获假冒、伪劣“进口彩电”上千台,为消费者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净化了市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出处 《产品可靠性报告》 1995年第11期15-1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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