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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企业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国家控股公司——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何伯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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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1994年11月4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上,宣布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为国家三个控股公司试点单位之一。国家控股公司的出现,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结果,也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不久前走访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何伯泉。 何伯泉副总经理首先告诉记者,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改组为国家控股公司是在国家明确授权的前提下,由有色总公司以出资者身份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以产权经营者身份向国家承担受托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以及债务的有限责任。
作者 任小强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中国对外贸易》 1995年第6期13-14,共2页 China's Foreign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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