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校的管理体制改革中,于1992年由原设备处的一部分人员分流组建为物资供应中心(科教器材公司),定为企业化管理部门。 从工作性质及社会属性来考虑,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是属于两种不同范畴的。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等生产经营活动,为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取盈利进行独立自主经营,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并且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单位,而事业单位总的说来不是直接从事生产流通等经营活动的社会组成单位。但在我国,或者由于历史原因,或者由于某些经济政策上的原因,不少事业单位(如学校)中含有企业性质的部门,这是一个客观事实。
出处
《化工高等教育》
1996年第2期58-59,共2页
Higher Education in Chemical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