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美国,联邦政府是通过财政资助和教育立法在宏观上影响高等教育的。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权主要在州一级。高等教育是州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州的议会要制定高等教育的法律和政策、推行适用本州的教育制度,为州内高等院校(主要是州立院校)提供大部分办学经费。各州都成立了高教署(有的称高教管理署或高教协调署)。每个州高教署的职责不尽相同,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也有差别,但它们在各州都是州级权力机构,统管全州的高等教育。虽然不直接管理和控制各个高等院校。
出处
《化工高等教育》
1996年第3期69-71,10,共4页
Higher Education in Chemical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