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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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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支持农业和农资企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新近决定,对部分农业生产资料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在今明两年内可免征增值税的农业生产资料有:饲料,农膜;化肥生产企业销售的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
作者 农夫
出处 《农家科技》 1996年第8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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