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公文标题论短长——兼谈公文标题长与短的辩证关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翻阅1994年8、10两月出版的两家秘书期刊,发觉有两篇从标题到内容甚至例题均基本相同的《公文标题应“短、平、快”》的文章(下称两文)。两文所强调的都突出了一个“短”字。笔者认为,公文不是一般文章,对其标题写作单方面强调“短”是片面的。这与某些教科书片面追求短的误导有关,故值得探讨。 公文的标题有特定的写作规范,这是公文区别于其他文章的重要标志之一,故对两者的标题写作不能混为一谈。说到“短”,其他文章尤其是文艺创作,宏篇巨著可“短”到以一字为题,如《飘》就是。但公文则绝对不成。
作者 丁兆棠
出处 《办公室业务》 1996年第6期19-20,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