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各国对德国政府关于禁用染料法令的反应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德国政府在1994年7月15日颁布了关于禁止生产和使用在特殊条件下能分解出20种有害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法令,以后欧洲共同体在其指令67/1548附录C2级中不仅重申了这个禁令,而且增加了2种有害芳香胺。
作者 鹏搏
出处 《精细与专用化学品》 CAS 1996年第10期14-15,共2页 Fine and Specialty Chemical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