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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乡镇私营企业延伸境外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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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福建省关于支持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向境外延伸发展的试行办法》,支持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促使企业不断增强实力,提高水平。 《办法》规定,凡在省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有一定资产、信誉和贡献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可在境外以资金、设备、原材料、技术投入,设立中外合资。
出处 《中国企业家》 1996年第9期27-27,共1页 China Entreprene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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