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并会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的,将母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编制方法一般有“购受法”和“权益联营法”两种。 购受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购进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净资产的行为,从而取得了被购买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其理论依据是“主体理论”,即把企业合并视作企业购置普通资产,与企业购进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同样处理。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6年第11期28-29,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