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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利税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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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利润和税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利润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成果,是衡量和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指标。就国有企业而言,上缴利润是企业向投资者——国家的分红。而税收是国家凭借国家权力,无偿地强制性地参与社会分配的一种形式。而且,占税收总额80%以上的流转税的负担者是消费者,而不是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者向国家缴纳此类税金仅是代消费者履行纳税义务。 然而,过去人们往往把企业实现的利润和应缴的税金相加,以显示其效益好,贡献大。所以“实现利税”就成为人们在总结报告、传递信息、大小会议中的口头禅。言者振振有词,“乐”在其中,听者习以为常,不加思索。这是很不规范、很不科学的。其弊端很多,尤其是给弄虚作假者提供了条件。 其一,以税充利,虚夸效益。反映一个企业的效益主要看利润,若把利税合在一起,便混淆了视听,夸大了效益。一个企业明明效益很低,一年只实现效益几万元,企业的投资者从中得到的收益极其微小,但实现税金可能高达百万元。如果将利税混在一起统称“实现利税”。
作者 周庆华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6年第2期47-48,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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