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企业住房基金会计处理的改进意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财政部1993年印发的《企业住房基金会计处理规定》中,规定“住房周转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包括在资产负债表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住房周转金”科目的来源和运用均应包括在“增加长期负债”
作者 孟宪光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6年第5期43-43,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