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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抵支收入”核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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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对“抵支收入”的列报方法有两种: 一是定期结转法。即取得收入后,先在预算外列收列支,定期转入预算内列收列支。这种核算方法的好处是预算外收入帐户记录真实全面,把凡属国家预算经费以外组织的收入都列为预算外收入登记入帐,这样在财政部门代管预算外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时,通过预算外收入帐户反映的数字,即可监督检查应代管资金总额。同时为物价部收取年审费以及税务部门收取“能源交通基金”、“国家重点建设基金”时,提供了一个真实的数据,不会因少列或不列预算外收入使其少收。这种核算的缺点是在支出的核算上,先通过“预算外支出”科目。
作者 杨海波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6年第5期49-49,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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