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财务通则、会计准则及分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一般将对外投资分作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明细帐又可分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其他投资(主要指联营投资),又规定投资以实际成本计价,根据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资本的比例和对被投资企业是否具有控制权而选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各种教科书与考试用书,对投资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的处理讲得很细。但是,我们在对企业审计中发现,有的规定已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6年第6期23-24,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