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现金折扣的帐务处理,会计实践中有两种做法:(1)销货方直接冲减收入,购货方直接冲减成本;(2)销货方单设“销售折扣与折让”帐户核算现金折扣、折让,购货方直接冲减货成本。《财会通讯》1996年1期发表焦国民同志《销货折扣和购货折扣的会计处理》一文,主张设置“销货折扣”、“购货折扣”两个一级帐户,分别作为销售收入与购货成本的抵减项目。笔者认为,上述帐务处理都不妥当。理由如下: 1、无论是直接冲减收入,还是另设帐户单独核算现金折扣,间接抵减收入。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6年第6期42-42,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