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破产:银行利益谁保护?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蔡鲁伦强调,要把保护债权人的正当权益作为破产立法的立足点。如何建立起重在体现保护债权人正当权益的企业破产制度呢?蔡鲁伦建议,首先,严格规定破产申请条件,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必须在其停止支付到期债务一定期限(如3个月)以后;其次,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在实行地域管辖的同时实行级别管辖;第三,建立对破产案件审理的监督机制;此外。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6年第8期24-24,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