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会计市场目前正在有条件、有限制的逐步开放。为了使开放中的会计市场更法制化、规范化,中国财政部已制定公布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常驻代表处管理暂行办法》、《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允许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发展多个成员所的通知》等,以增加会计市场开放条件的透明度。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处的主要规定有: 必须经中国财政部批准;财政部授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审查申请及经批准后对代表处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出处
《中国对外贸易》
1996年第11期72-72,共1页
China's Foreign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