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条 为加强进出口商品标志(以下简称标志)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商品检验、认证和质量许可制度使用的各种标志。进出口商品检验、认证使用标志为自愿申请,安全质量许可制度使用标志为强制申请。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统一制订、发布标志样式。
出处
《中国对外贸易》
1996年第5期41-41,共1页
China's Foreign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