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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益事业超砍林木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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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县 S 村党支部书记赵某,村委会主任李某,他们为解决村里架设照明用电线,多次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商议砍伐一部份林木出卖后筹集资金。尔后,他们到县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了25方的松木采伐许可证。接着。
作者 黄兴新
出处 《农家之友》 1996年第11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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