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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应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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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认为:"第三者"插足是法律问题,依法律程序更能解决问题。夫妻关系是指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相互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中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基于婚姻关系的人身权是指男女两性结婚后,作为夫妻之间相互享有的一定的人身权利,这种权利主要包括夫妻之间相互以对方为配偶,要求对方维护正常夫妻关系的权利等。夫妻相互同的身份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侵害这种权利的,根据侵权的性质和情节,分别追究法律责任。"第三者"插足,虽然刑法未规定为犯罪(在审判实践中,通奸、姘居引起死亡等严重后果,造成社会危害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行为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但根据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的不同情况。
作者 陈忠强
机构地区 广西巴马县法院
出处 《农家之友》 1996年第5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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