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年农民马林因犯盗窃罪和流氓罪于1993年6月被判有期徒刑7年。在此之前,他和哥哥马光、父亲马平山共同生活,老家有5间瓦房。马林被判刑后,马平山又气又急,再加上原来身体不好,于1995年4月病故。因马林正在服刑,无法回家奔丧,便写信委托哥哥料理丧事,并提及5间房子的归属问题。一个月后,马光写了封回信说:“你犯罪被判刑,已给马家丢尽了脸,祖宗都跟着倒了霉。你一个劳改犯还想跟我争家产,没门儿!”马林看完信后,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诉状。法院审理后,判决所争议的房屋由马林、马光各继承两间半。根据我国继承法第7条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