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技期刊以其定期并能及时反映学术动态和科研成果,区别与其它类型的出版物。往往任何一种新技术、新动态或理论都以期刊的形式发表,它是一次文献的主要载体。人们用各分类标准将科技期刊定座次,以示它们的“层次”的不同,但国内始终无统一的评价系统能从期刊的内在质量、学术价值、编辑水平等诸多因素来综合评价一种期刊。1991年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发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首次明文规定:科学技术期刊按其主办部门的行政级别来分类,即全国性期刊和地方性期刊。然而,这种评价方法无疑存在非理性和非客观的因素,有相当大的局限性。所以,1994年国家科委科技信息司认为,1991年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中的第六条所规定的科技期刊级别划分方法不能完全反映科技期刊的学术、技术、编辑和出版等总体质量水平。
出处
《医学信息学杂志》
CAS
1996年第6期17-21,共5页
Journal of Medical Informa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