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会计所得及计税所得的确定。所谓会计所得,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一个时期的缴纳所得税前的利润(亏损)总额;计税所得,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一个时期的、应作为计缴企业所得税依据的利润(亏损)总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前者是按会计核算原则计算的结果,后者一般是在会计所得的基础上根据税法规定作有关项目调整后确定的。会计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计税所得。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5年第9期34-35,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