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利川市实行主管会计委派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利川市人民政府自1994年9月起,对全市企业实行主管会计委派制,具体内容是:(1)受委派的会计必须取得《会计证》,具有财经中专以上学历和助理会计师以上的职称,并有较丰富的财会实践经验。主管会计由所在企业提名推荐,主管部门考核,财政部门审定并颁发《委派证》。委派时间一般为一年。
作者 余志海
出处 《财会通讯(上)》 1995年第1期22-22,共1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