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彭泽县湖西乡青年朱俊锋和朱晓,从福建打工归来时,带回一个年仅10岁的男孩。小孩自诉叫刘强,10岁,家住四川宜宾市,因父母离异被判归其父抚养。继母对他百般虐待,在家时曾多次外出流浪,父母均未寻找。前不久,刘强家乡的一位司机将他带至福建。一天,那位司机给他10元钱让他去买零食吃,自己却与一位陌生人嘀嘀咕咕,饱经苦难的小刘强觉得不对劲,便躲在暗处悄悄偷听,原来他狠心的父亲早已与司机串通好,准备在福建把他卖掉,于是急忙逃走。
出处
《社会工作》
1995年第5期41-41,共1页
Journal of Socia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