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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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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浔阳区建立居委会干部退养统筹制度九江市浔阳区政府决定,从5月1日起,对全区居委会干部实行退养统筹。统筹办法规定,凡担任纯居委会专职干部的非离退休人员,均应参加退养统筹。统筹金由区财政、居委会和个人按60%、30%和10%的比例分别筹集,入不敷出的由区财政拨给。实行退养统筹制度后,年满60岁,并连续担任10年以上专职居委会干部者,每月可享受75—100元的退养费。
出处 《社会工作》 1995年第4期46-46,共1页 Journal of Soci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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