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农村基层的直接选举,是指农村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而不象乡级以上各级政府首长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又兼有一定的政府行政功能。i993年,中国大陆农村共有村民委员会1008082个,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有4281748人。1988年,中国大陆的村委会开始依法进行直接选举。对村的领导人实行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制度,在中国大陆农村的政治发展史上尚属首次。这是自1978年以来农村经济改革进程所产生的重要成果之一。
出处
《社会工作》
1995年第2期6-9,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