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六、关于档案工作的主要内容: 范金波将档案工作主要内容划分为(1)点收(归档);(2)登记及整理:点收后由档案登记人员登记,机关可用收发文簿代替登记簿,直接登记归档日期。整理时应将每一案件的发文及其收文暨附件合为一体,附件以随原件装订为原则;(3)分类:将归档文件依其内容与性质,应用科学的方法分门别类,组成特定的合理体系。(4)立卷:是将已分类的档案,依照分类号码查对档案分类目录簿,依其内容性质概括案名,编立新卷;(5)编目:指将档案有关的项目如档号、册号、案名起止日期、件数、附件数、保存年限、移转销毁等项,登录于一定格式所排列组成的目录;(6)典藏:按一定原则,将归档的文件以装订、排架,俾益检调和保藏;(7)防护:包括保密、防火。
出处
《档案》
北大核心
1995年第6期19-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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