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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十字法”搞活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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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常州市对国有亏损企业采取“十字法”,加快结构调调整,搞活资产存量,已初步取得了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1)“并”,即兼(合)并。1992—1994年共实施兼(合)并23对,其中合并4对,兼并19对,搞活资产存量约3亿元。 (2)“租”,即租赁承包。该市灯芯绒厂由台商租赁承包,内部划小核算单位,1994年比上年减亏948万元。
出处 《技术与市场》 1995年第7期7-7,共1页 Technology and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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