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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去年初,我根据某报刊登的“家养一对海狸鼠,一年变成万元户”的广告内容,不惜花3千元钱向资阳某养殖经营部购买了两对海狸鼠,合同约定仔鼠全部回收。不料,养出来的海狸鼠却无销路,收购合同也无法执行,致使我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请问,因虚假广告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出处 《山西老年》 1995年第4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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