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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同于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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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许多单位和个人订立经济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前,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常常由一方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钱。这一定数量的钱,可为预付款,也可为定金,均取决于双方的约定。但二者在法律上却有本质的区别。 定金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合同担保形式,具有预定赔偿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他便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出处 《山西老年》 1995年第8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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