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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帐凭证中不应有“正件”、“副件”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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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帐凭证中不应有“正件”、“副件”之分作为记帐凭证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只有自制原始凭证或外来原始凭证之分,这是众所周知的。然而,笔者在年终财务检查中发现,不少单位在日常会计事务处理中,将证帐凭记中的附件分为"正件"与"副件",如把工资调资通知、...
作者 祝火亮
出处 《预算管理与会计》 1995年第6期46-46,共1页 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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