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税减让是GATT缔约国的一项主要义务,亦是我国恢复GATT缔约国地位一项首要义务。我国近两年对进口关税所作的减让幅度尚未达到GATT缔约国认可的水准。因此,中国政府已确定在2~5年内,将进口关税的总水平降至14%,即发展中国家关税减让后的平均水准。针对这一情势,本文首先详尽分析这种关税减让将会对中国的产业和国内市场产生何种冲击与影响;然后从关税保护与充分利用GATT中的特殊条款和程序的角度,来具体讨论我国所能采取的有效对策措施。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1995年第1期50-56,共7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