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乡镇企业、城乡联办企业、城市工矿扩散联营企业和国有农场办的集体企业(不含烟、酒)免征产品税、营业税1年;免征工商税2-3年。 2.在老少边贫地区兴办的开发性乡镇企业,可在5年内免征所得税。 3.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费用,按利润的适当比例可在税前列支。 4.借用银行贷款进行设备改造的,可在税前归还贷款本息的50-60%。 5.乡镇企业或个人办的沼气,销售收入可暂免产品税。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1995年第10期38-38,共1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