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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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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遗弃罪,是指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有四点:一是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二是犯罪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的人;三是在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抚养而拒不抚养的行为;四是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他(她)
作者 唐业继
出处 《农家之友》 1995年第9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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