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实行国务院颁布的新工时制,国家教委参照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决定对全日制盲、聋和弱智学校的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和调整后的盲、聋、弱智学校课程安排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地盲、聋、弱智学校课程(教学)计划调整方案。课程(教学)计划的调整应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残疾人教育的原则,有利于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各盲、聋。
出处
《现代特殊教育》
1995年第1期5-6,共2页
Modern Speci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