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比较是确定事物同异关系的思维方式。我们所讲的比较法,不只是一种外在的技术性方法,它还有更高层次的含义:那就是通过一种思维方式,进行良好而科学的思维方法的训练。所谓比较法,就是要求我们在考察事物时,不是孤立地停留在"这一个"具体事物上,而是把"这一个"和它的相应相关的对象联系起来,在纵向和横向的联系中进行分析比较,从而在多种事物的异同中去把握"这一个"的本质。
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1期38-39,共2页
Journal of Shanghai Education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