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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思想政治工作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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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古有句哲理名言,"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中,一种方法是利用检查权、调查权等办案手段,从正面突破,是"攻城"。另一种方法是善于做违法违纪人的思想工作,力求从侧面突破,是"攻心"。联系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掌握和运用思想工作这个武器具有特殊意义,是一个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委、政府领导下的一个执纪部门,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部分党纪政纪处分权,设有强制措施,所拥有的权力手段同司法机关比较,手段是"弱化"的。这种手段上的"弱化",随之而来的"阻力大"、"办案难"问题也就较为突出。但是,解决这个问题,不能仅从纪检监察机关现有手段上抠出路,必须借助于"思想攻心"、"思想感化"这个武器。思想"感化",是"攻心为上"思想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对纪检监察办案手段"弱化"的必要补充。
作者 何志东
机构地区 中共茂名市纪委
出处 《南方论刊》 1995年第4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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