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地税系统的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坚决克服各种消极腐败的现象,自觉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把反腐斗争工作抓到实处。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领导,保证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了反腐败领导小组,由主职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监察室、人事科、办公室、稽查分局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反腐败斗争中,监察部门是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在分设机构后,要求各级地税机构要按规定配足监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