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4年10月,茂名市税务系统市级分设中央、地方两个税务机构后,茂名市地方税务局自成体系、独立运转、步入正轨。在省地税局及市委、市府的领导下,市地税局充分发挥了为地方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作用,各项地税收入正常,开局良好。但由于地方税种分散,个别新开征的税种,征管的措施办法尚未完善,征管的难度很大,税款漏失相当严重,影响了地税某些税种的足额入库。尤其是新开征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因此,必须采取果断的措施,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个人所得税是对超过一定标准的个人所得课税的一种税收。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做法,而且占整个税收比重也不低。